关于调整安许证、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规则的公告
关于调整安许证、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规则的公告
2024年 第19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单位和个人使用电子证照便利度,自2024年2月1日起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领和使用规则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使用规则
上述3类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书不再区分“批准件”“使用件”。此前,“批准件”仅用于宣传、展示等非经营性活动,“使用件”添加水印,可用于承接工程或咨询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规则调整后,电子证照既可用于非经营性活动,也可直接用于经营性活动。此前申领的“批准件”可继续使用,此前申领的“使用件”过期后不再具备相应效力。
二、申领规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政务网企业法人账号下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仅能通过政务网个人账号下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仅能通过政务网个人账号下载。请持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和相关资格的人员妥善保管证书,防止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冒用、篡改。
三、电子证照验证
企业和个人可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验证证书真伪。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