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政策作出解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政策作出解读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网 上传:2025-08-23 浏览:58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有关内容作出解读。

  关于人员工伤保险“连续缴纳不中断”有关要求的说明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的审批结论,以作出审批决定当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为依据,企业应在申报期间和取得证书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达标。企业在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核定)时,仅需提供近一个月(申报当月或申报前一个月)的工伤保险明细和完税证明作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等有关要求,为人员持续缴纳工伤保险。对于断缴或状态为“暂停”的,在审批时不予认可。

  示例1:某企业于2025年6月15日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提交了该企业5月份的工伤保险明细和完税证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4日审查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时,经与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缴纳数据比对,发现企业提交的5月份工伤保险明细表内人员王某,仅缴纳了5月份工伤保险,未缴纳6月份工伤保险,审批认定该企业不符合“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该企业提交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不予许可。

  示例2:某企业于2025年6月15日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提交了该企业6月份的工伤保险明细和完税证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4日审查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时,经与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缴纳数据比对,发现企业提交的6月份工伤保险明细表内人员李某,在人社部门工伤数据库内状态为“暂停”,审批认定该企业不符合“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该企业提交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不予许可。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与企业聘用关系确认要求的说明

  为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保障从业人员个人权益,企业在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和直接延期时,持有我省核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无需上传证书,人员通过冀时办APP与企业确认劳动关系后,在系统录入人员基本信息即可;持有外省核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需上传证书、通过冀时办APP与企业确认劳动关系并在系统录入人员基本信息。聘用关系确认后有效期1个月,聘用关系有效期到期前可通过再次确认延长有效期,企业应在申报期间保持特种作业人员聘用关系有效。

  示例3:2025年6月1日,特种作业人员张某通过冀时办APP与某企业确认劳动关系,7月1日劳动关系有效期到期后未通过再次确认延长有效期。6月15日,该企业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为特种作业人员张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在系统录入了其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4日审查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时,调取冀时办APP聘用关系数据,发现张某未与该企业确认聘用关系,审批认定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数量配备不足,对该企业提交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不予许可。

  冀时办APP聘用关系确认教程

  1.从业人员登录“冀时办APP”个人账号后,点击“首页”按钮,进入冀时办APP的首页,选择“河北省”,再点击“住建”按钮,进入省级服务页面。

  2.点击“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聘用关系”,进行人脸实名认证。

  3.人脸认证通过后,填写企业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聘用关系确认。聘用关系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后需重新确认聘用关系。

  4.人员从原单位离职后,应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聘用关系解除”与原单位及时取消聘用关系确认。人员与新单位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聘用关系”确认聘用关系后,与原单位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有关内容作出解读。

  关于人员工伤保险“连续缴纳不中断”有关要求的说明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的审批结论,以作出审批决定当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为依据,企业应在申报期间和取得证书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达标。企业在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核定)时,仅需提供近一个月(申报当月或申报前一个月)的工伤保险明细和完税证明作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等有关要求,为人员持续缴纳工伤保险。对于断缴或状态为“暂停”的,在审批时不予认可。

  示例1:某企业于2025年6月15日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提交了该企业5月份的工伤保险明细和完税证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4日审查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时,经与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缴纳数据比对,发现企业提交的5月份工伤保险明细表内人员王某,仅缴纳了5月份工伤保险,未缴纳6月份工伤保险,审批认定该企业不符合“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该企业提交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不予许可。

  示例2:某企业于2025年6月15日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提交了该企业6月份的工伤保险明细和完税证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4日审查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时,经与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缴纳数据比对,发现企业提交的6月份工伤保险明细表内人员李某,在人社部门工伤数据库内状态为“暂停”,审批认定该企业不符合“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该企业提交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不予许可。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与企业聘用关系确认要求的说明

  为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保障从业人员个人权益,企业在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和直接延期时,持有我省核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无需上传证书,人员通过冀时办APP与企业确认劳动关系后,在系统录入人员基本信息即可;持有外省核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需上传证书、通过冀时办APP与企业确认劳动关系并在系统录入人员基本信息。聘用关系确认后有效期1个月,聘用关系有效期到期前可通过再次确认延长有效期,企业应在申报期间保持特种作业人员聘用关系有效。

  示例3:2025年6月1日,特种作业人员张某通过冀时办APP与某企业确认劳动关系,7月1日劳动关系有效期到期后未通过再次确认延长有效期。6月15日,该企业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为特种作业人员张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在系统录入了其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4日审查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时,调取冀时办APP聘用关系数据,发现张某未与该企业确认聘用关系,审批认定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数量配备不足,对该企业提交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不予许可。

  冀时办APP聘用关系确认教程

  1.从业人员登录“冀时办APP”个人账号后,点击“首页”按钮,进入冀时办APP的首页,选择“河北省”,再点击“住建”按钮,进入省级服务页面。

  2.点击“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聘用关系”,进行人脸实名认证。

  3.人脸认证通过后,填写企业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聘用关系确认。聘用关系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后需重新确认聘用关系。

  4.人员从原单位离职后,应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聘用关系解除”与原单位及时取消聘用关系确认。人员与新单位通过“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聘用关系”确认聘用关系后,与原单位聘用关系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