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第二次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第二次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建协字〔2025〕13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遴选、推荐工作,依据《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文件要求,我会决定开展2024~2026年度第二次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预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文件要求。
(二) 预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和《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5]31号)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交工投入使用或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因故推迟的,应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
(三)预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应符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版)》和《关于开展 2024-2026 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5]79号)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项目需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4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3年且入住率在70%以上;并且已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预控系统中进行了完整的预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及相关要求,并均应填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预申报表,附件1。
2.预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2)和《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5]31号)(附件3)中的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要求内容提供并装订。
3.预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申报资料按照《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版)》(附件4)和《关于开展 2024-2026 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5]79号)(附件5)中的(一)工程简介、(三)证实性材料要求内容提供并装订。
4.已获评第一批安济杯奖的工程项目,如项目及申报资料无调整,申报单位需出具确认函,无需再次申报;如工程项目或申报资料有调整,应按拟申报相应奖项的要求提供资料。
5.拟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申报单位,均需填报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6)。
6.2026年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预申报表、申报单位承诺书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其他书面材料按A4版面胶装成一册。申报单位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与文字资料一并上报省建协。
四、申报方式
1.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和跨区域的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由项目所在地市协会予以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推荐机制,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坚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
2.已获评第一批安济杯奖的工程项目,可直接向我会申报。
五、其他说明
鲁班奖与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可兼报,申报单位需结合项目类型、项目规模及验收、投用时间等实际情况,选定申报奖项后,将不予调整。
六、本次预申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张庆虎 默英丽
联系电话:0311-68050895 68050898
邮 箱: 542053414@qq.com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园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科瀛智创谷16-C座5层
附件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预申报表
附件2: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
附件3:《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5]31号)
附件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版)
附件5:《关于开展 2024-2026 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5]79号)
附件6:申报单位承诺书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遴选、推荐工作,依据《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文件要求,我会决定开展2024~2026年度第二次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预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文件要求。
(二) 预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和《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5]31号)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交工投入使用或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因故推迟的,应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
(三)预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应符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版)》和《关于开展 2024-2026 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5]79号)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项目需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4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3年且入住率在70%以上;并且已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预控系统中进行了完整的预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及相关要求,并均应填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预申报表,附件1。
2.预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2)和《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5]31号)(附件3)中的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要求内容提供并装订。
3.预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申报资料按照《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版)》(附件4)和《关于开展 2024-2026 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5]79号)(附件5)中的(一)工程简介、(三)证实性材料要求内容提供并装订。
4.已获评第一批安济杯奖的工程项目,如项目及申报资料无调整,申报单位需出具确认函,无需再次申报;如工程项目或申报资料有调整,应按拟申报相应奖项的要求提供资料。
5.拟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申报单位,均需填报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6)。
6.2026年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预申报表、申报单位承诺书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其他书面材料按A4版面胶装成一册。申报单位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与文字资料一并上报省建协。
四、申报方式
1.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和跨区域的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由项目所在地市协会予以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推荐机制,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坚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
2.已获评第一批安济杯奖的工程项目,可直接向我会申报。
五、其他说明
鲁班奖与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可兼报,申报单位需结合项目类型、项目规模及验收、投用时间等实际情况,选定申报奖项后,将不予调整。
六、本次预申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张庆虎 默英丽
联系电话:0311-68050895 68050898
邮 箱: 542053414@qq.com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园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科瀛智创谷16-C座5层
附件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预申报表
附件2: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
附件3:《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5]31号)
附件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版)
附件5:《关于开展 2024-2026 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25]79号)
附件6:申报单位承诺书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12月10日